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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营油企想要起诉巨头???

民营油企想要起诉巨头???

民营油企不用说了,就是那些国内民营石油批发商,不过倒闭2/3,加油站关门1/3,

原因是民营企业无油可卖,根本问题是目前我国的石油流通领域存在垄断格局。

因此,民营油企正在发起建立联盟,酝酿向中石油、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提起反垄断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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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石油、中石化其实就是想着有钱自己赚,还不时的给咱老百姓来点“人为制造油品紧张”,“适时”停产检修,让民营加油站闹油荒,把涨价的责任推给民营加油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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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人民网王石川的文章非常好,在此截取几段给大家欣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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断巨头之所以能够如此傲慢地玩弄心计,与其垄断地位分不开,亦与其手握“上谕”有关。早在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就发文规定,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(汽油、煤油、柴油)要全部交由石油集团、石化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,其他企业、单位不得批发经营,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。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炼油厂,要停止其原油供应。十年时间已经过去,再度打量这一充满着垄断意味的规定,不免让人倍觉酸涩。如果这一规定继续存在,民营油企焉有发展壮大的希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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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2005年,国务院就颁发了众所周知的“非公经济36条”——“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,在电力、电信、铁路、民航、石油行业和领域,加快进行改革,引入市场竞争机制”。当时,多少民间资本心花怒放,跃跃欲试。事实证明,民营资本要想染指垄断行业,可谓路途迢迢,一道道玻璃门,“看得见,进不去,一进就碰壁”。具体而言,油源被牢牢控制在垄断巨头手里,民企欲分得一杯羹,只能唯唯诺诺,强作讪笑,如今连残羹冷炙亦不可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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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去年1月1日起,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,该管理办法规定自1月1日起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原油、成品油批发经营权。表面看,民企和外资有望拥有国内原油、成品油批发经营权,但仍有一道巨大的门槛横亘面前——企业要想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,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:全资或50%以上(不含50%)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。毫无悬念的是,一向弱不禁风的民营油企,因其势单力薄,只能财小气短,暗自吁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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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来真是酣畅淋漓,鞭辟入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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蛮有道理,很直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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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力的申诉啊……悲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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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苍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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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奈之举,相信也不过尔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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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尚未真正建起多元化市场竞争主体的前提下,成品油“饥荒”60%民营油企停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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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争啊,拿什么跟人家争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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